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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文解字
浩
卷十一
|
水部
hào
| 胡老切
浩
澆也。从水告聲。《虞書》曰:“洪水浩浩。”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澆也。
按澆當作沆。字之誤也。澆者、𣵽也.𣵽非浩義。沄浩沆同義。而又雙聲。故三篆相聯。
从水。告聲。
胡老切。古音𡉈三部。
虞書曰。
虞當作唐。
洪水浩浩。
堯典洪水與浩浩不相屬爲句。檃栝舉之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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