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祭所薦牲血也。
肉部曰。?、血祭肉也。爨部曰。釁、血祭也。郊特牲曰。毛血吿幽全之物也。注。幽謂血也。毛詩血以吿殺。膋以𦫵臭。此皆血祭之事。按不言人血者、爲其字从皿。人血不可入於皿。故言祭所薦牲血。然則人何以亦名血也。以物之名加之人。古者茹毛飮血。用血報神。因製血字。而用加之人。
- 从皿、
皿者、周禮珠槃、玉敦之類。
- 一象血形。
在皿中也。呼決切。十二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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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衁 →
肉部曰。?、血祭肉也。爨部曰。釁、血祭也。郊特牲曰。毛血吿幽全之物也。注。幽謂血也。毛詩血以吿殺。膋以𦫵臭。此皆血祭之事。按不言人血者、爲其字从皿。人血不可入於皿。故言祭所薦牲血。然則人何以亦名血也。以物之名加之人。古者茹毛飮血。用血報神。因製血字。而用加之人。
皿者、周禮珠槃、玉敦之類。
在皿中也。呼決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