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俱燭切
舉食者。从木具聲。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所㠯舉食者。
所㠯二字今補。按㮂梮二字同。㮂、四圍有周。無足。置食物其中。人舁以進。別於案者、案一人扛之。㮂二人對舉之也。漢書溝洫志。山行則梮。韋昭曰。梮、木器。如今轝牀。人轝以行也。左傳襄九年。陳畚梮。杜曰。梮、土轝也。梮同㮂。人轝、土轝與食轝形製則一。史記梮作檋。許則云山行乗欙。而盛土之梮孟子、毛傳皆謂之虆。虆卽欙字。梮卽㮂字。應劭注漢書曰。梮、或作欙。爲人所牽引也。此葢物重則舁之而又輓之。故曰欙。孔沖遠左傳正義作從手之挶。乃誤字也。
從木。𥃲聲。
俱燭切。古音在四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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