吷
歠或从口[𠙵]从夬[叏]{+聲}。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㱃也。
二篆爲轉注。與口部啜義異。
- 从㱃省。
不立㱃部則歠字無所附。倘云从欠从酒省。則所歠不獨酒也。
- 叕聲。
昌說切。十五部。
- 歠或从口。从夬。
夬聲也。莊子。吹劒首者。吷之而已矣。用此字。許劣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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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無 →
歠或从口[𠙵]从夬[叏]{+聲}。
二篆爲轉注。與口部啜義異。
不立㱃部則歠字無所附。倘云从欠从酒省。則所歠不獨酒也。
昌說切。十五部。
夬聲也。莊子。吹劒首者。吷之而已矣。用此字。許劣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