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方乏切
刑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𢊁,所以觸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法

今文省。

佱

古文。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㓝也。
㓝者、罰辠也。易曰。利用㓝人。以正法也。引伸爲凡模範之偁。木部曰。模者、法也。竹部曰。範者、法也。土部曰。𡌒者、鑄器之法也。
平之如水。从水。
說从水之意。張釋之曰。廷尉、天下之平也。
𢊁所㠯觸不直者去之。人𢊁去。
下𢊁字今依韵會補。此說从𢊁去之意。法之正人如𢊁之去惡也。方乏切。八部。
今文省。
許書無言今文者。此葢隸省之字。許書本無。或增之也。如艸部。本有㪿無折。
古文。
文四重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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