漁
篆文𩼪从魚[𤋳]。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- 搏魚也。
搏舊作捕。今正。搏、𡩡持也。漢人用搏字多如此。捕魚字古多作魚。如周禮䱷人、本作魚。此與取鼈者曰鼈人、取獸者曰獸人同也。左傳。公將如棠觀魚者。魚者、謂捕魚者也。呂氏春秋、淮南鴻烈高注每云。漁讀如論語之語、讀如相語之語。尋其文義皆由本文作魚。故爲讀若以別諸水蟲。周禮音義。𤣏本作魚。又音御。御音卽高氏之語音也。然則古文本作魚、作𩺰。?其籒文乎。至小篆則𡞞爲漁矣。周禮當从古作魚人。作䰻者、次之。作䱷者、非也。
- 从𩺰水。
必从𩺰者、捕魚則非一魚也。𩺰水者、魚之驚透於水也。語居切。五部。
- 篆文𩼪。从魚。
後篆文者、亦先二後上之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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