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ènɡ | 以證切
物相增加也。从貝朕聲。一曰送也,副也。

清代 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物相增加也。
賸增曡韵。以物相益曰賸。字之本義也。今義訓爲贅疣。與古義小異、而實古義之引伸也。改其字作剩而形異矣。
从貝。𦩎聲。
以證切。六部。
一曰送也。副也。
人部曰。㑞、送也。賸訓送、則與㑞音義皆同。副、貳也。貳、副益也。訓送、訓副皆與增加義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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